首页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章 论证起草第二十五条规章引用同一规章其他条文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章的规定的,应当明确被引用的条文。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