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第二十条
第三章 论证起草
第二十条
规章应当结构完整,包括规章制定依据和目的、适用范围、一般原则、实体内容、程序规定和施行日期等部分。必要时,应当对有关概念和术语做出解释。 规章应当逻辑严密,各部分内容相互协调,条文顺序安排合理。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论证起草
规章应当结构完整,包括规章制定依据和目的、适用范围、一般原则、实体内容、程序规定和施行日期等部分。必要时,应当对有关概念和术语做出解释。 规章应当逻辑严密,各部分内容相互协调,条文顺序安排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