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第十九条

第三章 论证起草

第十九条

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或“实施细则”。 使用其他名称的,应当有利于理解规章内容及其效力,并有利于规章的执行、清理和汇编。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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