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第十二条第二章 规划与立项第十二条银行业立法规划由银监会法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银监会各内设部门应当依据立法规划开展规章制定、修改工作。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