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第九章 其他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银监会法律部门应当对银监会各内设部门和派出机构在法律工作中的良好做法和成果予以总结和表彰。 银监会法律部门可以从银监会各内设部门和派出机构中评选年度法律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银监会负责人批准后予以奖励。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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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