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新闻出版总署制定报纸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标准体系,对报纸出版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经报纸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报纸出版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不能维持正常出版活动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报纸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 制定机关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新闻出版总署制定报纸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标准体系,对报纸出版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经报纸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报纸出版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不能维持正常出版活动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报纸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