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章 报纸的出版第三十七条报纸出版单位不得出卖、出租、转让本单位名称及所出版报纸的刊号、名称、版面,不得转借、转让、出租和出卖《报纸出版许可证》。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