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章 报纸的出版第三十四条报纸专版、专刊的内容应与报纸的宗旨、业务范围相一致,专版、专刊的刊头字样不得明显于报纸名称。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