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十六条
第三章 案件调解
第十六条
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治安违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威胁、殴打调解工作人员或者对方当事人的;
(二)扰乱调解秩序的;
(三)提供伪造的证据材料的;
(四)其他干扰、阻挠调解的行为。
- 制定机关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案件调解
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治安违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威胁、殴打调解工作人员或者对方当事人的;
(二)扰乱调解秩序的;
(三)提供伪造的证据材料的;
(四)其他干扰、阻挠调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