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重点用能单位未能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