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奖惩措施

第二十五条

对入围能效“领跑者”名单的重点用能单位,各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优先支持其开展节能技术改造、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等能效提升工作,广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带动行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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