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奖惩措施
第二十三条
实行有利于节能的价格政策,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承诺等。 对高耗能行业的重点用能单位,结合其能耗指标等情况分别实行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奖惩措施
实行有利于节能的价格政策,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承诺等。 对高耗能行业的重点用能单位,结合其能耗指标等情况分别实行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