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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