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部立法工作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农业部立法工作规定第五条第二章 立法计划第五条农业部于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的规章制定工作计划,由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负责组织实施。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