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部立法工作规定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农业部立法工作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九章 附 则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农业部发布的《农业部立法工作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