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部立法工作规定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农业部立法工作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九章 附 则第三十九条农业法律、行政法规的宣传工作,由产业政策与法规司组织有关司局办理。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