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部立法工作规定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农业部立法工作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九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农业部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