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各地商务、价格、税务、工商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对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实行动态监测,进行风险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