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 第六十二条独立法条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章 附则第六十二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3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税发〔1998〕32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