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 第六十条独立法条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六章 附则第六十条本办法所称银行,是指经收预算收入的银行、信用社。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