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使用

第四十六条

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税收票证需要税务机关另行提供的,如税款经核实确已缴纳入库或从国库退还,税务机关应当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或提供原完税税收票证复印件。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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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