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设计和印制

第二十八条

负责税收票证印制的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完成的税收票证质量、数量进行查验。查验无误的,办理税收票证的印制入库手续;查验不合格的,对不合格税收票证监督销毁。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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