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章 设计和印制第二十七条税收票证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税收票证,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