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设计和印制

第二十七条

税收票证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税收票证,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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