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监督机构可以聘请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实施工程质量监督。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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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