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九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九条

通信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调查、检查或者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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