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制定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原邮电部 1995 年 10 月 27 日发布的《通信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制定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原邮电部 1995 年 10 月 27 日发布的《通信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