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章 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和执行第四十三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通信主管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罚款交付指定银行。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