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十一条
经当事人口头或者书面申请,执法人员、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经当事人口头或者书面申请,执法人员、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