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章 茧丝质量监督第七条纤维质量监督机构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对茧丝的质量进行检验;检验所需样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从被检查的茧丝中抽取,并应当自抽到检验样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检验结论。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