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茧丝货值金额按照违法经营的茧丝的牌价或者结算票据计算;没有牌价或者结算票据的,按照同类茧丝市场价格计算。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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