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章 罚 则第二十六条凡未按规定获得行政执法资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本办法所规定的监督检查,不得依据本办法实施处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