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 / 第五条独立法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注重调解,尊重事实,符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