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开 庭

第四十六条

仲裁庭应当保障双方当事人平等行使辩论权,并对争议焦点组织辩论。 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双方当事人、第三人的最后意见。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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