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合规指引》的通知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合规指引》的通知第十五条第三章 组织实施第十五条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备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