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合规指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组织实施
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