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

出售、拍卖无所有权或者处置权车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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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