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根据工作需要依法查询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登记档案,查询人员应当出具所在机关公函或者相关文书,以及本人的有效工作证件。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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