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九条

第九条

经申请批准后免除外语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外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其他考生进行外语听力考试期间,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不得翻看试卷和作答。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

制定机关
教育部 中国残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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