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第二条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高考组织规则,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升和完善合理便利的种类及技术水平;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残疾人参加高考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制定机关
教育部 中国残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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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