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制订工作实施细则。

制定机关
教育部 中国残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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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