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条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激励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