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第十条

拟入选省(区、市)名单在教育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纳入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名单,报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后向社会公布。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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