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一条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为规范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激励工作,充分调动各地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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