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防范利益冲突

第二十五条

期货公司总部应当设立独立的部门,对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实行统一管理。 期货公司营业部应当在公司总部的统一管理下对外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