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三章 业务规则第十五条期货公司应当与客户签订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合同,明确约定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费用标准等相关事项。 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合同指引和风险揭示书格式,由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