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第十二条

第三章 业务规则

第十二条

期货公司开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应当遵循具体的业务操作规范,并应与自身的管理能力、业务水平和人员配置相适应,有效执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合规检查,防范业务风险。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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