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第十一条

第三章 业务规则

第十一条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信息公示有关规定,在营业场所、公司网站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上公示公司的业务资格、人员的从业资格、服务内容、投诉方式等相关信息。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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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