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信息管理与披露

第二十二条

自2023年起,保险公司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在其官方网站信息披露专栏对上一年度个人意外险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公开披露。披露的内容包括:

(一)上一年度个人意外险业务经营总体情况(披露格式参见附件1)。

(二)上一年度航空意外险、借款人意外险、旅行意外险、交通工具意外险等四类险种每一款产品的经营数据(披露格式参见附件2)。

(三)综合保险服务水平、社会责任担当等多个因素确定的典型理赔案例。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办公厅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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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