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3号)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2001年4月9日交通部公布的《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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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3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3号)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