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3号)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3号)第三十二条第三章 船舶营运管理第三十二条报废船舶改作趸船、水上娱乐设施以及其他非运输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